美國喬治城大學企管碩士
本公司董事會係由不同年齡層、富多元專業背景及資歷豐富之董事與獨立董事組成,並塑造董事會「尊重」之文化,借重各董事專才主動諮詢董事想法與建議,於各領域充分貢獻專業意見,並確實履行董事職責。董事會主要職責為監督管理階層、致力公司長遠策略規劃,並給予經營團隊目標,對公司及股東負責,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依法公告受理並送請股東會選任之,審慎考量董事會之配置、多元化標準及衡酌實務運作需要,決定適當董事席次。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分別為1. 經營管理能力、2. 產業相關經驗、3. 危機處理能力、4. 風險管理能力、5. 財務會計分析,各董事多元化彙列如下:
| 董事會成員 | 多元化 | ||||||||||
| 性別 | 年齡 | 經營管理 | 產業經驗 | 危機處理 | 風險管理 | 財務會計 | |||||
| 50歲以下 | 51-60歲 | 61-70歲 | 71歲以上 | ||||||||
| 董事長 | 林政勲 | 男 | V | V | 零售產業 | V | V | ||||
| 董事 | 盧國財 | V | V | 零售產業 | V | V | |||||
| 林正峯 | V | V | 電子通訊零售 | V | V | V | |||||
| 林正剛 | V | V | 電子通訊零售 | V | V | V | |||||
| 林廷樺 | V | V | 光電科技 | V | V | ||||||
| 獨立董事 | 許壽君 | V | V | 電子科技 | V | V | V | ||||
| 葉福海 | V | V | 電子通路 | V | V | ||||||
| 梁益嘉 | V | V | 生活用品 | V | V | ||||||
| 童至祥 | 女 | V | V | 資訊服務 | V | V | |||||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與達成情形 本公司現任董事計9席,含獨立董事4席,大都具上市櫃公司實務管理經驗、危機處理及風險管理能力外,產業經驗更遍及零售、光電、電子通路、資訊服務及生活用品。為強化本公司治理及因應公司多元發展,本公司多元化目標為未來五年內,全體董事中女性董事至少一席、各年齡層佔比未逾三分之二、各產業經驗佔比未逾二分之一、具財務會計管理專業佔比達三分之一。目前董事會成員中具有一席女性董事,各年齡層佔比皆未逾66%、各產業經驗佔比亦未逾50%、具財務會計管理專業佔33%,大致符合本公司多元化目標。
本公司於109/5/8修訂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明訂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董事會績效評估,及每三年應至少委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專家執行一次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評估對象包括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評估方式結合問卷、資料分析及訪談三種方式進行,相關評估結果,包括優化建議及本公司預計採行方案,由董事會議事單位彙整評估結果後,送交董事會報告。113年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已於114年2月21日向董事會報告。
禁止內線交易落實情形
為落實股東平等對待,避免市場資訊不對稱,本公司於113年12月20日修訂『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明訂本公司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30日及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15日,買賣公司股票或其他具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本公司已依照作業程序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30日及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15日對現任董事進行通知及宣導。
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規劃
依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七至十一人,董事之選舉全面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目前董事九席(包括四席獨立董事),其成員選任係參考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考量公司本身運作、營業型態及發展需求,並考量多元化方針組成;至於獨立董事部份,依法需具備專業知識及技能如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等,有助於本公司落實及強化公司治理。
關於董事會之接班規劃,本公司培育高階經理人進入董事會,使其熟悉董事會運作及集團各單位業務,並透過工作輪調的方式深化其產業經驗,現任董事長於2014年加入經營團隊,隨後於2016年擔任總經理,並於2022年進入董事會且接任董事長。
另本公司為強化董事職能,除遴選涵蓋公司治理相關主題如財務、風險管理、商務、法務、會計或內部控制制度等內容之進修課程,每年適當安排董事進修六小時以上,提升董事專業知識外,另明定績效評估辦法,除每年進行自我評估外,並每三年委由外部獨立專業機構進行外評,藉各項績效評估項目之衡量,來確認董事會運作效率,並評定其績效表現,以作為日後董事人選規劃之參考。
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公司重要管理階層,由總經理帶領各處級主管組成。為確保企業永續經營及未來發展,公司針對重要管理階層主管進行能力盤點,同步以內部培育及外部人才招募,遴選接班人員;並透過職能評鑑方式,鑑別各主管現有能力差異,輔以各項培訓計畫,完善接班準備度。
對內依據個別主管職能評鑑結果,界定接班時程,分為短(一年以內)、中(三年以內)、長(五年以內)期布局,並制定個人接班培育計畫,如:
1. 安排學位進修,提升學術研究與實務經驗結合。
2. 進行組織改組,擴大管理幅度,培育主管跨領域經營決策能力,讓組織效益最大化。
3. 邀請不同領域專家,至公司講授金融管理、企業永續、團隊建立與目標管理等課程。
4. 重要管理階層每雙週進行經營績效與行銷研討會,培養跨領域策略思維。
5. 指派負責核心專案,如數位轉型、企業核心價值、電商策略等,定期提報進度檢討,培養問題解決與資源整合能力。
相關培育與活動迄今合計73場次,時數已達442.5小時。
對外亦廣納優秀人才,招募不同背景專業人才加入管理階層,確保重要管理階層主管擁有多元化組成,並掌握業界趨勢,保持公司競爭力。
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於111年6月17日成立,委員計4人,負責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一、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二、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三、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四、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五、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其成員之背景資料、學歷、兼任其它公司職務之情形及出席率之揭露,將公佈於公司年報,並可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查詢。
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 截至114/11/6為止,114年度的審計委員會共開會5次,其年度工作重點包括審閱財務報告、考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公司治理相關事項、內控制度修訂、風險管理事項等,其開會日期、議案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董事會決議結果如下:
本公司之永續發展委員會於114年5月23日成立,委員計3人, 為協助董事會持續推動企業永續發展與提升公司治理,以實踐永續經營之目的, 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提交董事會報告或討論
一、制定、推動及強化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年度計畫及策略等。
二、檢討、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
三、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
四、督導本公司永續發展守則之業務。
五、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執行。
其成員之背景資料、學歷、兼任其它公司職務之情形及出席率之揭露,將公佈於公司年報,並可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查詢。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於100年10月28日成立,委員計3人,負責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其成員之背景資料、學歷、兼任其它公司職務之情形及出席率之揭露,皆已公佈於公司年報,並可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查詢。
為具體落實永續經營承諾,本公司已建立高階經理人(含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相當職級者)薪資報酬與ESG績效之連結機制。
呼應2025年度ESG策略主軸「社會關懷最貼心」,本公司已將下列具體執行成效納入高階經理人之年度關鍵績效指標(KPI):
1. 評估指標項目: 聚焦於社區關懷與公益合作實績,重點包含「年節關懷老人」、「弱勢團體捐贈」及「偏鄉服務計畫」之執行成果與社會影響力。
2. 薪酬連結機制: 上述ESG績效指標佔個人年度績效評核權重之 5%。該評核結果將與年度績效獎金之計算連動,確保管理階層之薪酬獎勵與公司永續目標達成狀況緊密結合。
本公司經109年8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指定吳鴻淵資深經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其已取得律師執業資格並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法務之主管職務經驗達三年以上。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
其114年度執行業務如下:
1.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2.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3.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4.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5.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6. 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7. 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8.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114年度進修情形如下:
本公司內部稽核計2人,為獨立單位,隸屬於董事會,以落實公司治理之精神,其主要職責如下:
1. 訂定稽核政策,督導職能的推展。
2. 遵循主管機關公佈之相關法令並配合法令的修正及執行。
3. 內部八大循環作業控制合理性與適當性之查核、評估與改善。
4. 內部各項管理控制作業之查核、評估與改善。
5. 檢查及協助各部門評估內部控制制度設計的完整性、適當性及執行的有效性。
6. 董事會交辦稽核相關事項之辦理。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董事會通過,而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核及薪酬,依據"薪資報酬管理辦法"由稽核主管簽報至董事長。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政策報告
1. 本公司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座談會,就本公司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及其改善辦理情形等議題作充分溝通並作成記錄。
2. 歷次溝通情形摘要: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政策報告
1. 本公司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座談會,就本公司財務及公司整體運作情形及內控之查核情形向獨立董事報告,並針對有無重大調整或法令、會計公報之修訂有無影響充分溝通。
2. 歷次溝通情形摘要:
(一)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
全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在民國112年成立「資通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執行資訊作業安全管理規劃,建置與維護資訊安全管理體系,統籌 資訊安全及保護相關政策制定、執行、風險管理與遵循度查核。企業資訊安全委員會由總經理擔任主席,公司內各單位(包含財務、人力資源、後勤、行銷、商品等)最高主管均為委員會成員;另也成立「資安執行小組」,專責公司資訊安全及實體安全規劃與相關的稽核事項。
資安執行小組每年定期與稽核單位審查資安風險分析結果,並視需要調整對應的防護措施與方針。確保資訊安全 管理體系持續運作的適用性、適切性及有效性。稽核結果亦同步向董事會彙報。

(二)資通安全政策
全國電子依據證交所110.12.23頒布「上市上櫃公司資通安全管控指引」要求,上市櫃公司應配置適當人力資源與設備,進行資通安全制度之規劃、管控與執行資通安全管理工作。
本公司已導入並建立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MS, 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從政策面、管理面、技術面降低企業資安威脅,滿足資通安全管控指引要求。

(三)具體管理方案
為達資安政策與目標,建立全面性的資安防護,推行的管理事項及具體管理方案如下:
•提升資安防禦能力:定期進行資安系統脆弱度分析,包含滲透測試,弱點掃描,源碼檢測以及社交工程演練等。並針對分析建議進行補強與修護,以降低資安風險。建立網路安全事件應變計畫,依事件嚴重度等級進行影響和損失評估,採取對應的通報及復原行動。
•精進資安管理程序:除強化資安防禦能力外,在程序管理上也持續改善,依據ISMS制定: 資通安全作業程序,業務持續管理辦法,核心業務持續運作計畫,機敏資料管理作業規範等相關政策與SOP文件。以此為標準建立企業資安框架,同仁配合遵守相關資安規定與SOP作業,且利用定期稽核審查不斷改善精進。
•增進網路、端點及應用安全:公司網路層已配置入侵防禦設備防火牆UTM Firewall,可有效保護公司不受已知、零時差、阻斷服務(DoS)、分散式阻斷服務 (DDoS)等攻擊,並免於間諜軟體、惡意軟體、蠕蟲、木馬程式等威脅。於應用程式端,使用應用程式防火牆Web Firewall(WAF)可以提供公司網站應用程式的全面防護,諸如SQL注入、 XSS跨站攻擊、 CSRF偽冒交易 快取污染與Session篡改等現今非常流行的已知與未知攻擊。並提供SSL解密以確保網站資料即使經由加密也能受到保護。以確保公司營運資料的機密性、可用性與完整性。
於端點防護上,使用ENDPOINT PROTECTION強化端點偵測與回應機制。其整合式網路防禦機制不僅可遏止現今的威脅,更可遏止未來的進階威脅。郵件方面,使用郵件防護與過濾工具,其交叉關聯分析情報以及選擇性的沙盒模擬執行分析可攔截垃圾郵件、網路釣魚以及進階持續性滲透等攻擊。後續亦會升級使用Google Workspace 企業級安全機制強化郵件保護。

•教育訓練:定期資安通報與相關資安教育訓練提升資安意識,也配合不定期社交工程演練,例如釣魚郵件測試,以提升資安警覺。
(四)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
資訊安全已為公司營運重要議題,對應資安管理事項及投入之 資源方案如下:
•專責人力:設有專職組織「資安執行小組」,專責主管一名,專責人員一名。負責公司資訊安全規劃、技術導入與相關的稽核事項,以維護及持續 強化資訊安全。
•政策導入:於111~112期間投入人力與相關資源,完成ISMS政策之導入,並執行相關資安健診,包含滲透測試複測,系統弱點掃描,網站弱點掃描,社交工程演練,源碼檢測等。
•資安監控:公司網路與資安設備及時監控委由資安大廠提供SOC(Security Operation Center)服務,透過其專業服務進行整體資安分析服務,搭配其資安聯防組織,有效防堵資安威脅。並依其分析報表作為進階資安強化的依據。
•持續營運:公司內重要系統皆有雙主機備援機制,並遠端備份至IDC機房,機房內備有UPS不斷電系統以及發電機供電。

•教育訓練:全體員工皆完成兩次社交工程釣魚郵件測試。並辦理四門資通課程,包含「資通安全管理制度」,「資訊安全認知」,「風險管理及風險評鑑作業方
法」,「資通安全執行與檢查要點」。
•資安規範:配合ISMS政策導入,已製作各階文件包含補充規範共計35份文件,各文件相輔相成並涵蓋三大構面,公司依此資安規範建構合規且確實可行之管理制度。
•客戶滿意:無重大資安事件,無違反客戶資料遺失之投訴案件。
•供應鏈:所有資訊系統合作廠商亦須符合資通安全作業程序,包含資安事件通報,與事件處理流程。
一、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本公司為3C連鎖通路,以多元化商品、新型態賣場空間、獨特價值服務,提供消費者優質購物體驗。本公司以自有商標結合上述獨特價值,創造市場區隔性與識別性,確保通路品牌力。
為保障本公司之智慧財產,建立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確保就智慧財產之取得、保護、運用與維護,符合相關法令之規定及要求;並結合公司營運目標與資源,積極管理自有智慧財產,提升公司品牌價值,特訂定本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一)、專利權管理:
1. 因應營運需求即時進行專利檢索並提出專利註冊申請。
2. 瞭解市場當地專利權登記及保護規範。
3. 由專責單位進行專利權維權、專利文件保存及造冊。
(二)、商標權管理:
1. 因應營運需求即時進行國內外之商標註冊申請。
2. 確保公司商標之合法性、可專用性,積極維護商標專用權利,並避免侵犯他公司商標權。
3. 每年定期更新公司商標註冊及展延的最新資料,由專責單位進行權利相關文件之保存及造冊。
(三)、著作權管理:
1. 針對員工職務上創作,以契約事先約定權利歸屬。
2. 員工於職務上創作,需注意避免侵害他人之著作權,引用他人著作時,應遵循合理使用範圍,並標示出處。
3. 工作設備與電腦資訊軟體需合法使用,避免侵害他人著作權。
(四)、營業秘密管理:
1. 透過勞動契約及規章制度對公司員工進行機密管理之約束。
2. 若因營運上需求必需對外揭露機密,須與接收方簽訂保密協議。
3. 由專責單位進行權利相關文件之保存及造冊。
本公司之智慧財產管理,應依循本計畫落實執行,並就其執行情形,每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本計畫由總經理核定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當年度執行情形
截至2025年底,本公司共取得國內商標24件、國外商標3件。另外,為提升同仁智慧財產相關法律知識與觀念,2025年已進行2次智財法遵宣導。本公司將持續推動落實智慧財產管理,完善公司治理架構,避免侵權事件對公司營運之影響。
三、向董事會報告
本公司針對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及營業秘密等四大類智慧財產權,已明確訂定各項管理措施,並每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況,最近一次於114年11月6日董事會中報告。
一、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政策
全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台灣領先之3C家電與通訊電子產品連鎖通路。對本公司而言,個人資料(尤指客戶個資)不僅是業務運作的根基,更是本公司履行誠信經營的核心。為落實個人資料保護並健全管理制度,本公司特建構相關安全防護措施。
為確保個資管理制度之有效性、持續性,並嚴格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等法令規範,特制定《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政策》,以維護當事人權益。
二、適用範圍
本政策之適用對象,包含本公司全體員工,以及本公司因業務行為所涉及之所有個人資料當事人。其範圍涵蓋但不限於:一般消費者、本公司實體或網路會員、各項活動參與者;以及本公司內部經理人、全體同仁、合作廠商及委外人員等。前述適用範圍將依照經濟部等主管機關之法令解釋調整之。
三、權責單位
本公司為有效落實、推動個資管理制度及本政策,訂定「個人資料管理組織權責程序書」,並建立個人資料管理組織架構。
個人資料管理委員會係本公司個資管理最高決策機構,並由執行小組協同各單位及各任務小組共同推動本公司個資保護管理系統之執行。
本公司個資保護管理之任務分組如下:
■ 個人資料管理委員會:設主席一人,由總經理擔任,各部門最高主管為當然委員。
■ 執行小組:設個人資料管理代表一人,由法務部門主管擔任,並設個資管理人員數名。
■ 個資保護專員:各部門指派個資保護專員一名。
■ 教育訓練小組:由人力資源部組成。
■ 事故應變小組:事故發生時,由事故所涉部門主管、該部門個資保護專員,及其他經執行小組認有必要之事故應變相關人員組成。
■ 風險管理小組:由資訊管理處組成。
■ 客戶服務小組:由客服部組成。
■ 內評小組:由稽核室主導,協同法務部組成。
四、個人資料保護實施情形
本公司2025年個人資料保護制度實施情形重點摘要:
1.舉行個資保護管理審查會議。共一次。
2.全公司個資盤點。
由各部門自行盤點業務上所接觸及保有之個人資料並予列冊管理,共計完成16份個資盤點表。
3.個資保護內部評量。
實體稽查各單位個資保護落實情形。稽查範圍涵蓋內勤所有單位,以及外勤抽查10間門市。
4.教育訓練實施情形如下:
一、政策宗旨
全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秉持「誠信經營、顧客至上」之理念,致力於提供安全、優質的 3C 家電產品與專業服務。為落實《消費者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保障消費者權益,特制定本政策,作為本公司全體同仁與合作廠商遵循之最高準則。
二、商品安全與供應鏈管理
1. 嚴格選品與標示管理:
本公司遵循《消費者保護法》、《商品標示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商標法》等規定。於供應商合約中具體要求,供應商應保證商品成分、製造、標示及廣告皆符合國家品質及安全標準,本公司並定期進行供應商之審核與淘汰。
2. 資訊透明與警示:
提供消費者清楚、正確且完整之使用說明、安全警示與使用建議,於銷售時明確告知正確使用方法,確保消費者安全。
3. 賣場安全維護:
確保本公司所有門市賣場及相關設施均符合消防與公共安全規範,提供消費者安心之購物環境。
三、公平交易與誠信行銷
1. 廣告真實:
本公司遵循《消保法》及《公平交易法》等法規對於廣告內容之規範義務。廣告文案與促銷活動均經內部審查程序,力求定義清楚、說明詳盡,確保無虛偽不實或誤導情事。
2. 透明公開:
商品定價公開透明,禁止不合理之差別待遇、壟斷或不正當競爭行為。
四、隱私保護與資料安全
1. 合法處理利用:
對於消費者個人資訊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均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法規及本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嚴禁未經同意或授權之目的外利用行為,確保消費者個資權益不受侵害。
2. 個資安全與維護:
建立資訊安全防護機制防止資料遭不當使用。消費者並得隨時行使查詢、更正或刪除個資之權利,本公司將即時受理。
五、申訴管道與爭議處理程序
本公司設立免付費客服專線,負責處理各項消費者服務及申訴案件。
1. 多元申訴管道:
■ 客服專線:0800-021-921(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晚上6點,國定例假日除外)。
■ 線上客服:全國電子APP、官方網站客服信箱。
■ 實體門市:全台門市服務人員即時受理。
2. 申訴受理程序:
各平台受理消費者反映意見後,將依照事件內容立即指派處理,並由專責人員持續追蹤處理結果至事件完成。
3.申訴處理原則:
本公司承諾對於消費者申訴事件,將秉持服務消費者之精神,盡力尋求妥適處理方案,並於合理時限內回覆消費者。如有重大申訴事件,將配合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單位及第三方之協調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